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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原产地规则 RVC / CTC / CR 近期,收到一位客户的咨询,在自行办理RCEP产地证的时候,碰到原产地规则一栏需要勾选WO、PE、CTC、RVC等等,不知道该怎么勾选?在办理RCEP原产地证的时候,我们主要会碰到原产地标准一共有7个,分别是WO、PE、CTC、RVC、CR、ACU、DMI,前面两个WO PE是适用于完全原产的情况,CTC、RVC、CR是适用于非完全原产,ACU、DMI是补充标准。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中间三个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,也是最难理解的三个。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包括区域价值成分规则(Regional Value Content, “RVC”),税则归类改变规则(Change in Tariff Classification, “CTC”)及化学反应规则(Chemical Reaction Rule, “CR”)。如果货物符合前述任何一项规则,那么就可以视为原产货物,如果符合多个规则,那么则允许出口商选择适用具体的规则。 Part.01 RVC RCEP区域价值成分规则设置的标准为RVC40,区域价值成分40标准(RVC40)是指产品在使用非原产材料进行生产时,最终产品的区域增值比例达到40%便可获得原产资格,适用协议区域内的优惠税率。 1.扣减公式(间接计算):区域价值成分比例 = (产品FOB价格 – 自贸区外的价值) / FOB *100% 2.累加公式(直接计算):区域价值成分比例 = (区内的原料+区内直接人工+区内直接制造费用+利润+其他成本) / FOB *100% 两种不同的计算方式,也给了出口商一定的自由选择的便利,选择更有利的计算方式,最大程度地迎合区域优惠税率政策。 Part.02 CTC 税则归类改变规则指的是,某一缔约方对非该缔约方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后,在《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》(HS编码)上改变了税目。税则归类改变仅适用非原产材料,并且要求所有非原产材料均实现税则归类改变。 案例简介: 浙江某服装用料公司生产一批帆布(HS:520951)出口至韩国,生产帆布所用的主要原材料棉涤是从德国进口,其HS:520622,其余原材料原产于中国,那么这批帆布是否满足RCEP原产资格呢?经查询,帆布(HS:520951)在RCEP项下的原产地判定标准为“品目改变”(如下图所示) 已知所涉非原产材料仅棉涤前四位HS编码5206,而成品帆布5209,满足品目改变标准,因此可以判定该帆布满足原产资格,可以申领原产地证。 Part.03 CR 化学反应规则指的是“通过分子键断裂并形成新的分子键,或者通过改变分子中原子的空间排列而形成新结构分子的过程”。适用化学反应规则的货物,如果在一缔约方发生了化学反应,应当视为原产货物。同时规定溶于水或其他溶剂、去除包括水在内的溶剂、添加或去除结晶水不属于化学反应。化学反应标准主要集中在29章部分产品,基本上都同时包含了品目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40%。如无环烃(HS2901)、环烃(HS2902)、酚(HS2907)等的产品特定规则都是品目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40%或化学反应。 在办理原产地证的时候,搞清楚原产地规则是重中之中,要是不清楚就没法判定是否可以申领原产地证。如在这块有疑问的,欢迎大家来电垂询0571-81060947,小编可以辅助大家一起来确认。 创造令客户感动的产品, 成为海内外物流供应链的咨询专家, 打造让员工物质和精神双重幸福的百年企业。 企业文化: 学习、感恩、整合、创新、勤奋!